关于考生付双英删除考试结果处理意见书
经我校与考生本人和培训机构核实,考生付双英,身份证号:532231197310080724,职业(工种):家畜饲养员等级:三级,报名材料为考生本人签字承诺提供,提供两个工作单位累计工作10年以上的工作证明,其中, 1.2013年2月至2023年6月在凤庆县鑫森林业开发有限公司 2.2023年7月至今在昆明五华区灵枢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助教老师,经核实该考生与这两家单位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缴纳社会,没有工资相关流水等佐证材料。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技能人才评价违纪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的通知》中的第四条款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中的,参评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中的第3小条中的(1)通过虚假承诺、提供虚假材料以及其他非正当手段取得参加评价资格的规定,取消考生付双英在我校认定考试的家畜饲养员三级的当次全部科目评价成绩及评价结果,2 年内不得参加评价;收回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删除国网信息。
昆明海云职业培训学校
2024年12月24日